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④:严控入口防范!
1月28日上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举行,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江宗法到会,就省交通运输厅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发布会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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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主持人: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武潇(刘炜鑫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刘炜鑫 摄)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力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1. 及时成立组织,统筹防控指挥
及时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任指挥长,其他有关厅领导任副指挥长的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防控办公室、道路运输防控、公路防控、水路防控、综合保障和宣传引导6个专项工作组。
2. 及时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按照省防控指挥部统一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陆续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发布落实一级响应举措,加强全面防控,做好应急物资运输保障准备,实行“一日一调度、一日一报告”。
积极协同当地卫生健康等部门,严格实施长途汽车站、码头、轨道交通等重点入口部位的体温检测管控措施,全面开展旅客和驾乘人员的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立即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和追踪排查工作。截止到1月27日,全省104个客运站共配备436套测温检测设备,对进站旅客开展排查,水路运输已配备了307套测温设备。
省交通运输厅呼吁广大出行者加强自我防范,科学合理安排行程,自觉配合检查和隔离工作,大家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督促各经营主体切实加强对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各类办公场所的通风、消毒和清洁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车站、码头和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辆、客运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管控,严格落实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并做好台账记录。
督促本地交通运输企业对公交、地铁、车辆、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按规定进行通风、消毒和清洁工作。
积极协同公安交警、卫生防疫、高速公路经营单位等,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和辖区省、市、县界普通公路设立卫生检疫站点,对入境特别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辆人员开展体温检测,并做好台账记录。
截至1月27日,全省公路交通环节共设立卫生检疫站点33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共设置12个临时检疫站。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采取停班停运相关省际、市际公路水路客运,严控营运车辆驶离重点地区。
对已购买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船票旅客给予免费办理退票。
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及其信息库,加强运力储备,确保随时可用、快速集结、及时运输。落实防控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和免费政策,必要时可由当地交通运输部门带路引导,确保疫情防控物资运输绝对通畅、无缝衔接。
截至1月27日,已储备应急货车703辆。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确保公路交通网络不能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能断,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能断。
1月22日,派出四个督导组已分别到合肥、六安、阜阳、安庆四个重点市开展督导。1月23日上午,到合肥市客运中心站以及部分高速公路收费站等场所检查疫情防控和春运工作。1月27日,派出三个工作组到安庆、六安、合肥三个重点地区开展督查。指令全省各高速路政大队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站日常检测督查。
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督促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加强对所属驾乘人员的防控措施,确保驾乘人员健康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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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丁力 编辑 | 袁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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